「三不去」儘管是封建社會妻子免於被離棄的消極理由,具有一定社會約束力,卻無法改變周代婦女輕易遭棄的命運,夫妻雙方在生活貧苦時多半願意白頭偕老,珍惜彼此的感情,一旦地位和處境稍有改善,感情難保不會變質。
一直以來,婦女被丈夫休棄的原因除了七出之條外,更有因為彼此感情不協調、家庭人際不和睦,甚至凶荒之年、兵荒馬亂被遺棄的,雖然不在「七出」範圍內,其實恣意離棄的情形時有所聞。
夫妻琴瑟不調,歸根究底,若非彼此感情疏離造成同床異夢或衝突加劇,則多因男子喜新厭舊、婦人色衰愛弛而導致分離。
《詩經》中有不少描寫這一類分手的詩作,充分表現出棄婦的心境。
如〈邶風‧谷風〉,敘述一對夫妻往日新婚山盟海誓的歡樂之情,十分的甜蜜幸福,「燕爾新婚,如兄如弟」,但過不多久丈夫移情別戀,便把妻子當作賣不出去的貨物般視如仇敵,狠心相棄,另尋新歡,「反以我為仇」,語意極盡傷感,哀怨之至。
〈衛風‧氓〉更是一篇具有代表性的棄婦哀歌,詩中抒發了婦人傷悼年老色衰而被離棄的心事;詩中的女主角當了三年媳婦,早起晚睡,辛苦地操持家務,丈夫卻不念夫妻之舊情,狠心地把她遺棄。
另外,據詩序的說法,〈鄭風‧出其東門〉也是因為世亂而造成丈夫移情別戀的社會寫實之作;在〈王風‧中谷有蓷(ㄊㄨㄟ)〉中,婦人則因凶年飢饉背棄而自傷自嘆。
許多婦女離婚後失去了主要的親密關係、日常規律及社會地位,因而憂鬱絕望不已,但換一個角度想,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在性格、價值觀、生活方式上出現了不可彌補的歧異,短暫的痛苦卻能換來由枷鎖中解脫得到完全的自由,未嘗沒有正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