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大型社區動輒超過百戶人家,用電量很大,其實社區公共設備「最高能耐達一百千瓦」,即可和台電公司談「契約容量」,然而契約容量的概念好比手機月租費,容量訂定合宜,才能省錢。例如中原大學學生以四十四戶社區作計算,發現每月十六千瓦的契約容量最適合。
消基會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善用契約電價可以降電費。台電回應,電力使用較大的客戶,像是公司、社區等,可計算平均每月使用電量,向台電申請相應對的契約電價。但社區也可透過其他方式省電,例如換LED燈泡,假使社區對訂契約容量有疑問,可電洽台電各地營業處。台電主管說,今年電價調漲後,申請調整契約電價的案例確實激增。
社區電費的「契約容量」,由社區與台電公司訂定,夏季時段的基本契約容量費用為二百三十六點二元/千瓦,非夏季時段為一百七十三點二元/千瓦,假使電用量超越契約容量,超過百分之十以內需多繳二倍,百分之十以外則收三倍。
有些社區習慣將契約容量訂很高,用電卻用不到那麼多,一整年繳下來很不划算。
中原大學電機系學生張哲瑋表示,公共電費主要用於照明和電梯,公共設備愈多,用電愈高,因此,社區會簽契約容量,契約容量就如同手機月租費,建議社區管委會要與台電訂定合宜的契約容量。
外加發電機 避免超約
張哲瑋強調,管委會可以在調整契約容量時保留一些空間,視社區用電狀況,不要大幅調降,以避免產生高額超約附加費,同時應裝置電能監視系統,以及使用「外加發電機」避免超約。
中原大學服務中心主任李俊耀表示,截至三十一日前,備妥社區「整年用電資料」,文件須載明「經常契約容量及經常最高容量」,並附上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信箱,中原大學學生義工可以提供合宜的契約容量試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