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社會的曾姓嫌犯,在遊樂場所將十歲男童殺害,這麼冷血隨機殺人的案例,只為了「免費吃牢飯」,這種歪想法,政府一定要遏止。
嫌犯誤以為殺一個人,並不會被判死刑,這樣的認知真是大錯特錯。
刑法目前並未廢除死刑,法官會審酌嫌犯犯案動機、情節、手段和犯後情狀,給予適當審判,並無「只」殺一、兩個人,就不會被判死刑的規定,可見曾姓嫌犯的無知。
曾姓嫌犯犯罪過程窮凶惡極,犯後毫無悔意及愧疚,若不能處以極刑,未來恐難以嚇阻殘暴行為,置人民身家安全何地,動輒隨機殺人,視人命為草芥,將來如何安居樂業。尤其身為父母者,家有幼年子女者惶惶終日,情何以堪?
嚴刑峻罰未必能使治安更好,廢除死刑卻可能使慘絕人寰的兇殺案氾濫,傳統觀念認為殺人應該償命,尤其是天地不容的罪行,更是不能姑息。
為了遏止凶殘行為,增強維護治安的最後防線,也給受害者一個公平正義的交代,我國的死刑不應廢除,對於罪行惡劣、手段兇殘者,更該速審速判,讓他們永久脫離社會,還給社會安全無慮的環境。唯有如此才能遏止惡劣罪行一再發生。
優客(花蓮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