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學生參加美術比賽,指導老師掛名有玄機?畫室老師指出,桃園縣賽、全國賽的美術比賽辦法規定,學生參賽時,指導老師一欄須填上「有教師資格」的老師名字,長年來,畫室老師只能隱身在後,「學生得獎,真正指導的老師無法見光」。
畫室老師深感委屈的是「桃園縣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中的注意事項第八點: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為必填欄位,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無指導老師則填「無」,俾利得獎後辦理敘獎事宜。
畫室老師說,許多沒有教師資格的畫室老師,有留學國外多年習來的藝術專業,這項規定否定了專業。
復旦高中教學組表示,學校辦理報名作業,都依美展規定報名。去年接獲畫室老師反映,也有校內老師認為畫室老師說法不無道理,所以今年權宜之計是依規定走,但又尊重校外老師,指導老師欄可以空白。
桃園縣教育局主祕高玉姿表示,比賽是針對學生,不鼓勵校外補習,並鼓勵老師重視美術教育,才會訂出相關規定。年底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將登場,今年還是會依照原有規定辦理,明年初的賽後檢討會,會向教育部反映,建議基於公平原則適度微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