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推出「酒駕累犯條款」,汽車駕駛人五年內違規酒駕兩次以上,處九萬元罰鍰,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至於交通部原本希望對酒駕同車乘客「連坐」開罰,因警政署認為執行有困難,並未納入。
酒後駕車肇事死亡人數逐年攀升,已居肇事原因之首,據統計,民國一百年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死亡人數達四百三十九人,較九十九年增加二十人。警方去年取締十一點三萬件酒駕案件中,每三人就有一人為再犯。交通部說,各界對檢討防制酒駕法令有高度期盼,因而提出修法。
草案規定,汽車駕駛人違規酒駕,罰鍰仍由一萬五千元起跳,但上限從六萬元提高至九萬元。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酒駕兩次以上者,處九萬元罰鍰;不依指示停車受查,或拒絕接受酒測者,罰鍰也一律是九萬元,並強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現行規定酒駕只針對駕駛開罰,原本交通部希望新增酒駕連坐規定,增列乘客明知汽車駕駛有酒駕不勸阻,每人將處三千元;但在行政院審查過程中,決定先不予增定,日後再研議。
此外,鑑於食品塑化劑事件引起社會巨大恐慌,並呼應國際化學品管制趨勢,行政院會昨天也通過環保署所提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草案,建立化學物質登錄機制,增訂既有化學物質及新化學物質的定義,且要求於國內製造或輸入達一定量的化學物質,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其製造、輸入情形、物理、化學、毒理、暴露及危害評估等資料,並授權訂定相關管理辦法及定明罰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