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爆發派出所員警酒駕肇事,同事涉嫌集體協助包庇隱匿案件,並由不相干的未成年少年出面頂罪。員警知法犯法,重傷了人民保母的形象。
宣導預防酒駕是警察的職責,更是當前重點社會安全政策;身為與民眾接觸的第一線人員,基層員警更應以身作則。
不料,當有員警自身違規犯法時,受理民眾報案的其他員警,不但沒有依法公正處理,反而基於「同事情誼」試圖協助掩飾包庇同事的過錯;表面上這是「講義氣」,事實上卻也讓自己同樣觸犯法網,被認為警界存在「官官相護」的不良風氣。
這些員警找未成年少年頂替,是利用未成年者觸法得減輕或免除刑責的漏洞,對少年做出最壞的示範教育,影響法治觀念的養成。
試問,一旦基層警察違法犯紀成習,市井小民將如何信任國家的法律,及執法人員的公信力,而政府所推行的政策又怎麼真正落實?
基層員警應時時以肩負的職責與榮譽為念,謹言慎行,遇到自家人觸法時,莫因狹隘的「義氣情誼」包庇護短,而成為失去人民敬重的害群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