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工團體為勞保基金破產危機走上街頭,朝野立委也紛紛提案,要求政府負撥補最終責任入法;但行政院高層昨天表示,須併談相關檢討方案,不會只同意將政府責任入法。
立法院會上周五通過將朝野所提六版本勞保條例關於政府撥補責任的第六十九條修正草案付委審查;親民黨團也宣布將提案修正勞保條例,與已付委的各版本併案審查。
政院官員表示,勞保基金破產危機,不能簡化為只有丟給政府負責一種解決方法;院長陳已說明,須從費率、給付條件、替代率、基金運用效率及政府責任等五個層面研擬對策;如果只讓「政府負最終責任」入法,勞保經營績效豈會有人在意?又有多少立委敢同意提高費率、以免債留子孫?
官員指出,勞保條例要修的條文很多,並非只有「政府撥補責任」一事,但如今連該條文字相關部會都尚未提出,更不要說全套修法草案。
政院高層解釋,陳揆已承諾三個月內一併檢討勞、軍、公、國民年金等,合理期程是,兩個多月後政院提出全套改革方案,院會再過勞保條例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