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委楊玉欣把罕病的生活經驗,轉化為推動立法動力,決心推動「病人自主權法」的立法。
楊玉欣十九歲罹患三好氏遠端肌肉無力症。楊玉欣說,她反覆練習,思考死亡這件事,既然無法避免,為何病人不能自主,決定最後一段時間的醫療和告別世界的方式,她要推動病人自主權法。
楊玉欣說,人活得好,不僅是活著,更重要的是生命品質。她因為肌肉無力,需要有人幫助她從床上起身、換衣,再出門上班,下班回家,也要有人協助下車、用餐、洗澡,直到躺到床上,更不用說夜半翻身。
楊玉欣要推動病人自主權法,某些人身患疾病,不適用安寧緩和條例,這些人依賴醫療資源比普通人更多。楊玉欣認為,不一定要到末期,在專業醫師的協助下,也許可以選擇提早離開,如植物人拔管。
楊玉欣表示,在家人或專業醫師的醫囑下同意拔管,其實對病人來說是解脫。她希望在病人自主權法中,導入「醫療代理人」的概念,除了配偶、子女、父母的優先順位外,有個能了解自己對醫療態度的人,在關鍵時刻,替病患下決定,免除痛苦。
楊玉欣認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去年一月施行,條文同時包含「安寧醫療」和「心肺復甦」,容易發生混淆,她提案修法,讓靠著醫療設備才能活著的人,有選擇的機會,只要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三等親,一人出具同意書,在醫師確診下就可以拔管,若無親屬者,由主治醫師依末期病人的最大權益,出具醫囑代替病患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