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下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即將登場,不久前立法院預算中心公布的研究報告揭露,部分政府機關宿舍管理費,竟然低廉到每坪只收二點三一元,等於每戶只收取一百元到一千五百元不等。
立法院預算中心更點名揭發司法院與考試院銓敘部等機關,不僅未向住戶收取宿舍管理費,且修繕費用多數是全民埋單,使用者幾乎沒有付費。
部分中央級部會所屬機關,甚至沒有訂定收取宿舍管理費標準,嚴重違背使用者付費金科玉律。根據預算中心列舉的十八個中央及部會加總計,政府為了維護這些機關宿舍,每年要多支出將近新台幣三千萬元。
媒體同時報導,大台北的區域立委,根本不需要用到立委會館,竟然每人每月領取一萬八千元租屋津貼,許多中南部的區域立委,天天往返立法院和選區,已經有交通津貼與優先保留購買公務票,用不到立委會館配住的房間,租屋津貼卻也有志一同照領不誤,等於變相加薪自肥。
立委會館淪為立委喬私事場所不說,有些實際住在立委會館配住房間者,是立委親屬乃至助理,嚴重公器私用,更讓納稅人每年平白多花五千多萬元冤枉錢,供養立委的房事。
諷刺的是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每年都通過決議,要求各部會與國營企業積極追討被退休人員占用的宿舍房產,但職司為納稅人看緊荷包的立委諸公,如此嚴以待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值得商榷。
各級政府公務員的薪俸收入固定、身分與工作權受保障,且購屋還享有各公私立金融行庫提供之優惠利率貸款,尤其法官和檢察官還有司法專業加給,收入比一般公務員還高,考試院銓敘部更負責為全國官僚體系之官制官規把關,為何彼等配住的宿舍管理費與修繕費等名目支出,還要國庫埋單吃定納稅人?
考試院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明明有相關法規可循情況下,顯然嚴重失職,與職司為納稅人看緊公庫的立法部門,形同浪費公帑的共犯結構。
誠敏(台中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