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寫就對了!
台灣是美食天堂,夜市更是觀光客必遊景點。近年來台北市觀光局為推廣各種傳統美食,每年都會舉辦鳳梨酥節、牛肉麵節、滷肉飯節等等,將知名店家齊聚一堂,讓消費者大飽口福。這些傳統小吃,其中最出名的,莫過於美味又平價的滷肉飯了。只是滿街林立的招牌,有的寫「滷」肉飯、有的是「魯」肉飯,到底哪個用法才對呢?
有人認為應寫成「魯肉飯」,因為山東本有滷肉燥的料理、加上山東省簡稱為「魯」;然而,根據文化部的「台灣大百科全書」,真正的寫法該是「滷」字才對。雖然有些人會覺得沒什麼不同,然而,用正字才更能顯示出其意在言外的文化蘊涵。
搞清楚弄明白
「滷」的本義為「土質含鹽分特多的地方」,不生草木五穀的鹽鹹地,所以為苦寒之地。《爾雅.釋言》:「滷,苦也。」《玉篇.鹵部》:「滷,苦地。」《玉篇.水部》又說:「滷,鹹水也。」「滷」為未成鹽的「鹹水」,是含鹽鹵成分特多的水。現代用法「滷」則多指「一種以鹹汁烹飪的方法」,當作動詞,如:滷肉、滷菜。
「魯」本義為「嘉美」,表示人吃到了美味的食物。「魯」字到了漢代,將小篆的魚尾狀寫成四點。《說文解字》:「魯,鈍詞也。白(ㄓㄚ)省聲。《論語》曰:『參也魯。』」因此,「魯」有「遲鈍、不慧敏」的意思,如:魯鈍、愚魯。「魯」也有「直率的」意思,如:魯直、魯樸。「魯」還有「粗魯的」意思,如:魯莽。到現代,「魯」的本義逐漸消失,通行假借義。「魯」當作名詞時,為「周代諸侯國名」、「現今山東省的簡稱」以及當作「姓」。
「滷」、「魯」雖然字形迥異,卻常常誤用。最常造成困惑的就是「滷肉飯」。「滷肉飯」是一種以鹹汁烹調的食物,而「魯」無滷製之意,所以「魯肉飯」算是俗寫訛字。
(選錄自《每日二字‧這樣寫就對了》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