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多起法官風紀案及檢察官涉嫌貪瀆案,獄政也接二連三爆發弊端,除了讓國人再一次相信民間流傳的司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無奈與痛恨外,也不禁納悶:「難道貪瀆已成了不治的國癌?」不論領導階層換任何人或任何政黨竟都束手無策?
曹雪芹在《紅樓夢》中寫道:「因賢紗帽小,致始鎖枷扛。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一句話簡單又清楚的說明貪官心態,全源自於人性的貪婪,及「書中自有黃金屋」的科舉制度權錢陰暗面與遺毒。可是假如國人只因此次貪瀆涉嫌者是檢察官,而大嘆國家沒希望,那不過像是自閉駝鳥,因為只要把全國酒店的監視錄影帶調出來看,或者和承包過政府工程、採購的廠商聊一聊,甚至聽聽政府機關、部隊、學校內部的耳語,就可知何人操守有問題,但大家卻在「反正沒礙著我」心態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請問若貪官不除,我們能真有民主法治社會嗎?在教育下一代要堂堂正正做人時,會不心虛嗎?
嚴格而論,台灣已是「貪官吃肉,刁民喝湯」上下交相賊。有人說要廢除鄉鎮市長選舉,最主要的理由就是黑金橫行,但請問以選票換鈔票把這些人送上地方首長寶座的是誰?又是誰貪圖口腹之欲和禮品?有什麼的國民就有什麼樣的國家,同樣的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有什麼樣的官員和民代。
所以仔細全面地觀察,貪瀆會變成台灣的國癌,是集體向下沉淪又互責不是的惡質循環所造成,是不是如此,請國人捫心自問、深思。田闐(北縣新莊/自由業)
近期爆發一連串檢察官貪瀆弊案,不禁讓人質疑檢察官的品德、辦案的公正性。
報載法務部政務次長湯金全表示:「全國兩千多名司法人員,遭『正己專案』列管的司法官有四十多人,比例不算高。」但筆者認為,五十分之一的比例到底算不算高,雖見仁見智,不過這些司法人員都是民眾心目中的正義使者、執法先鋒,應要以更高的標準來看待,否則如何讓人信服?此外,這些有問題的司法人員萬一造成百姓的冤屈,不僅倒楣的是無辜的百姓,而且國家、社會也會付出慘痛代價。
因此法務部不該再對不適任或列管的檢察官手軟了,應盡速蒐證嚴辦,而檢察官本身也要自清,才能重建民眾對司法的信心與希望。如風(台北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