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通過《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官「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聲譽及政府形象者」應請辭下台,被喻為「大嘴巴條款」,引起官場論戰。
有人以《史記》的「偶語棄市」對「大嘴巴條款」不滿。有人引《論語》「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強調為官要謹慎言語、做事敏捷、克制衝動。
「偶語」是兩人相對談話,「棄市」是將人處死後,棄於市場示眾;意思是說,兩人在一起講話,就犯了殺頭棄於市場的死罪。用來形容威權專制,限制民間言論。
早年有人酒後在小亭、在牆上寫些批評時政,發洩不滿的字句、言詞、詩文,馬上被解讀、延伸、揣測、猜想,戴上「反動」的帽子,羅織罪名。
言論自由是政治民主、社會文明的指標。但言論自由也不能無限上綱,近來八卦雜誌、名嘴,以揭弊為能事,語不驚人誓不休;真話假話都講,只為衝高閱聽率,社會為之翻騰。
真揭弊,能夠為社會除害,假揭弊,會傷及無辜,更可惡的是,假藉揭弊,打擊異己,弄得天下大亂。
禍往往從口出;三思而言、不搶話、不說謊、不違背良知,才能夠免於禍事。(喜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