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兩會第八次江陳會將於九日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海基會昨天舉行會前記者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外界對兩岸投保協議抱高度期待,協議本身建立制度化的保障和調處機制,但「不是解決所有商務糾紛的萬靈丹」,大陸法制尚未完整建立,台商投資前要準備、防範。
江丙坤表示,許多外商進入大陸前透過會計師、律師,充分研究大陸法規再投資,但不少台商自己進行談判,應在投資前熟悉法規、了解環境及慎選夥伴。
江丙坤指出,兩岸投保協議最大效益,在於建立制度化且多元化的投資糾紛解決機制,就P2G(投資人對政府)糾紛提供雙方直接協商、上級行政單位協調、兩岸主管部門協處、第三方調解程序、行政救濟或司法程序等多元管道。
投資人可和政府協商,或由上級行政單位協調,兩岸主管部門也會建立平台。透過兩岸主管部門協處及行政訴願、訴訟方式,和行政救濟或是司法程序,建立多層次、制度化解決辦法。
不少受害台商認為,政府應要求大陸承諾解決「指標舊案」,江丙坤說,未來有了制度,任何案件皆可透過制度進行。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則表示,對於已經解決的不能追溯,但尚未解決的案例,雙方已達成共識可以回頭加以協調處理。
對於兩岸即將簽署的兩岸投保協議,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天表示,民進黨不打算發動任何抗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