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有關退撫基金提撥部分調整為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八;另外,草案也刪除一級上將不受除役齡及服役最大年限,未來一級上將不再是終身職。
退撫基金提撥標準由現行的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調為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八,國防部表示,這是為了維持退撫基金的財務健全。
草案並增訂常備軍、士官受保安處分、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裁判確定,應予停役,但付保護管束者不在此限;停役原因消滅時,得按其情節及軍事需要,核定回役或免予回役。
另外,支領退休俸者再任政府基金持有轉投資及財團法人等職務,月支待遇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以上,且高於其退休俸及優存利息合計數額者,停發其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