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婦女到神廟祈求讓她簽樂透中大獎,並發下誓言:「中了樂透,當天一定三步一拜還願。」後來,果然中獎,獎金只有二百元,但為了還願,只好硬著頭皮在風雨中完成自己當初的誓言。
一般人,對自己一生允諾、發願的事情,常常是盡人事,聽天命;唯獨和神、佛之間的承諾,不敢出爾反爾。一來是擔心,萬一沒做到,恐怕會遭受不幸的事,二來是有做有保佑,結果如何就不計較了。這是普遍大眾對神和佛的認識,把自己的未來、好壞歸諸於神、佛,獎懲由祂。
傳統的觀念「舉頭三尺有神明」,讓人有警戒之心,不敢胡作非為,但也有人矯枉過正,不敢發願,唯恐發願後,要是做不到,會不會受到神、佛的懲罰,而放棄為自己的人生立下目標。
其實,行為決定我們的命運,人,活在因緣果報的循環中,只要問心無愧,半夜不怕鬼敲門。如星雲大師於《佛光菜根譚》中開示:「只要不種惡因,自然沒有惡果;想要幸福快樂,便要培養善緣。」
見賢思齊,把神、佛,做為我們人生的善知識和好榜樣,進而凡事反求諸己,在發心發願的人生中,盡力而後隨緣,活在改變和希望裡,給自己信心,也為人間點一盞光明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