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職訓局昨天宣布,今天起放寬外國人在台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大學應屆畢業僑生及外籍留學生免具兩年工作經驗,就可申請在台從事起薪三萬七千六百一十九元以上的專門或技術性工作,今年畢業的僑外生馬上適用,不過不溯及既往。
為留住來台就學的優秀人才,勞委會經內部多次討論,上月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確定放寬外籍留學生或僑生(包含港澳學生),畢業後留在國內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申請資格。
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傅慧芝昨天表示,勞委會確定調整放寬大學以上畢業的優秀僑生與外籍留學生留台工作的受聘僱標準:包括起薪下限從四萬七千九百七十一元調整至三萬七千六百一十九元,並取消大學畢業須具備兩年工作經驗的限制,修正標準於今天公告後生效。
傅慧芝說明,外籍留學生或僑生來台接受教育,已有在本地生活經驗,畢業後若留在國內工作,不僅符合教育投資效益,也比新來本地工作的外國人更能適應台灣人文生活,並可縮短勞雇雙方磨合期;符合受聘僱資格及條件者,須由雇主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勞委會申請許可後,就可以留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