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突如其來的「暴雨假」,台北市、新北市昨天上午臨時宣布「即刻起停班」,勞工是否可以馬上下班? 勞委會表示,勞工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繼續上班,如果勞工馬上走人,不算曠職,但未上班時數,雇主可以扣薪;勞工若繼續工作,則屬於正常上班,不算加班。
新北市昨天一早先宣布高中職以下停課,隨後才宣布停班,台北市更是先後兩次宣布,最後決定「即刻起停班停課」,上班族對突如其來的「暴雨假」不知如何是好。
勞委會表示,暴雨為不可抗拒之因素,非可歸責勞雇雙方,因此勞工未出勤,雇主可不發給工資,但不得視為曠工或要求補班,亦不得影響全勤;勞工若按時到班,是否加給工資,雇主可自行斟酌。
對於北市、新北市首創「即刻起停班停課」,勞委會表示,勞工可決定是否馬上下班,但是否扣薪,由雇主決定,意即如果勞工馬上下班,雇主不得拒絕,但可扣薪;勞工若繼續上班,不算加班,不必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