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健康城市是一種幸福,殘胞能在無障礙空間行動則是一種安全,城市是否健康,空間是否無障礙也是一種文明進步的指標。
在文明世界城市的無障礙空間和設施已相當完備,進而以追求健康城市為目標。新興城市更是在都市規畫階段就制訂了綠化的比例,和周延的建築法規。
但是,如果欠缺真誠的關懷,規定很難落實,當然民眾也無法享受良法美意。
台灣的城市騎樓高高低低,走廊堆滿東西,人行道停滿機車,簷下設滿攤位,瓦斯桶、廣告牌就放在人來人往的走道上,處處是陷阱,不要說是殘障人,連正常人也是窒礙難行。
法律明文規定建築物、公共場所要有無障礙設施,但許多只是配合法令應付了事,並非出自對殘胞的真正關懷,因此往往聊備一格。
應付了事的無障礙空間,可能坡度太陡,可能行進不連貫;用心關懷的無障礙空間,會真正體會使用者的需要,而照顧到每個細節。
因此欠缺同理心的執行,沒有感同身受的慈悲和誠意,很難真正完善無障礙空間。
(記者曾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