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贈與稅免稅額今年從一百萬元調高為一百一十一萬元,但父母親送給子女的婚嫁財物免稅額並沒有比照加碼,財政部提醒民眾注意。
贈與稅免稅額與物價指數連動調整,只要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上漲超過百分之十時,財政部就會調整贈與稅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考量今年物價上漲指數已超過標準,因此贈與稅免稅額從每人每年一百萬元,提高到一百一十一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因為稅法明訂,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的財物免課贈與稅金額為一百萬元,跟一般贈與免稅與物價指數連動調整方式不同,因此子女婚嫁時若父母贈與嫁妝,還是維持一百萬元的免稅額。
舉例來說,林先生的女兒今年五月結婚,他匯了二百五十萬元當作給女兒的結婚賀禮,劉先生除了可以扣掉一百一十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外,另外還可以再扣除一百萬元的婚嫁贈與免稅額,林先生要申報的免稅額總計三十九萬元,以百分之四的贈與稅率計算,林先生要繳一萬五千六百元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