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高三生以「潑糞雙煞」名號,拍攝糞水攻擊遊民影片,po上網引發各界撻伐,學校第一時間對兩名學生處以「留校察看」大過處分,後來又有其他遊民致電警方,也曾受到汙辱,校方決定加重懲處,以「有辱校譽」決議將兩人退學處分(台北市教育局已回應,依法沒有退學的處分)。
其中一名曾姓學生,在得知被退學後,曾打電話給校方表示,媒體一直播報,他壓力很大、受不了、想自殺,隨即失去聯絡,經家屬和校方報警請求協尋,目前已經尋獲該名學生。
學生只為好玩的荒謬行徑,確實嚴重侵害汙辱遊民人權,不但損及校譽,更為全民「共憤」。只是,犯錯學生已到警局接受調查,並由家長陪同,在大庭廣眾及媒體包圍下跪地道歉,保證絕不再犯。遊民也表示「息事寧人」不追究,此事已帶給社會莫大警惕。奈何,媒體似乎不放過他們,多日不間斷強力放送,輿論隨之盲目重批,事件逐漸被複雜化,模糊焦點及喪失平衡論述功能。
筆者認為,學生知錯能改,以前如無重大過錯,卻因媒體無限放大,就處以退學處分,勢必斷送他們繼續學習的機會,甚至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
因此,教育主管機關應儘速協調,綜合比較遊民、社會、學校和學生權益影響,給學生一次機會,將傷害降至最低,讓事件儘快落幕。
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