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高等教育工會昨天到教育部陳情,指出目前大學有八種「非典型勞動雇用」型態。包含實習生變成廉價勞工、大學兼任教師專職化,和專任教師嚴重同工不同酬、研究與教學助理被剝削等。
東海大學教授蕭旭智則指出,因少子化,大學專任教師員額緊縮,學校為了節省經費,大舉增聘兼任教師,過去十年來增加了六成三的兼任教師,目前大學有三分之一都是兼任教師,因無法取得專任機會,遊走於各大學兼課。
兼任教師每周上滿十個學分,工時超過四十四小時,每個月領不到兩萬時薪,和專任教師比起來,嚴重同工不同酬。且兼任教師來來去去,流動性太高,對學生也不好。希望教育部正視,聘請專任教師,不要把台灣高等教育師資人力補充弄得跟補習班一樣破碎短期,導致「大學補習班化」。
台大工會也表示,獎助金制度原意為獎勵與補助研究生能專心學習而不用到校外兼職,但各校卻把獎助金反過來運用,把學生當臨時職員使用,研究生必須提供相當對價的「校內工作」才能領得這筆獎助金。
狀況好一點的管理器材跟實驗室,狀況差一點的就變成各單位的跑腿工,最惡劣的例子包括低收入戶獎助學金必須工作五十個小時,已完全違反與扭曲獎助學金的原始用意。
教育部表示,大學兼任教師的時薪方面,國立大學校務基金應有其財務自主彈性,早已經放寬兼任教師固定時薪的限制,各校可以依教師的貢獻而給予彈性薪資。學生在大學院校學習,不僅限於課堂中,透過實習生及研究助理身分,學生能獲得更多實作的經驗及資源。
教育部指出,教研人員的聘用模式彈性及學生多元學習方式,不等同於高教工會所稱的「勞動非典化」,不應與勞動市場論工計酬目的混淆。
此外,全國高中教育產業工會理事、海山高中教師黃耀南表示,高三學生升學考,發現科大和技專的招生簡章內容竟明訂,學生入學一定要「實習」,以產學合作名義,讓學生「做五、上一、休一」工作五天、上學一天、休假一天或是「做四、上二、休一」,且每小時時薪低於一百零三元,有的還寫一定要上大夜班等規定,根本違反勞基法。黃耀南表示,教育部應該出面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