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進入中國文化,之所以能深入民族思想的底蘊,其中最為關鍵也最為艱難的就是佛經的傳播與翻譯。
早從東漢開始,初期的譯經工作端緒萬般,在未建立譯文體裁的背景下,很難呈現佛經的真實情狀,宋贊寧《宋高僧傳》云:「初期則梵客華僧,聽言揣意……擺名三昧,咫尺千里」,此期幸賴有少許精通梵漢的僧人耕耘德業的基礎。
第二期為全盛期,自東晉以降,聲韻之學蓬勃發展,兼通梵文、漢語者眾,將佛經作系統式的翻譯與保存,確立翻譯的體裁,務求切合經典「真實原意」,如著名的鳩摩羅什《維摩詰經》、竺法護的《普曜經》等。
第三期則是家喻戶曉的大唐高僧玄奘,孤征十七年於外,在歸國的十九年間,翻譯經典七十餘部,直至圓寂前的一個月,依然執筆弘法,其弟子承其宏願。至此,佛教重要經典俱已譯備,在此系統周全、哲理圓融、法理顯微綿密的前提下,宣揚佛理成為最重要的工作,而「變文」正是扮演這讓佛經哲理穿透民間、深植人心的關鍵之一。
變文簡稱為「變」,意即變更佛經本文為散文話講或韻文歌唱。此種講唱體,是印度自古有之的文體,其傳播方式講講唱唱,見之文字為變文,現場演出則為俗講。
變文散韻合體,既源自佛經,故功用在於傳經解惑,重點在於推廣佛教。而講講唱唱的表演方式目的,乃在於吸引聽眾,好讓佛乃理深入民間;然因其迎合聽眾、俚俗言語的特色,卻遭到一些士人的鄙視,唐趙璘曾批評:「公為聚眾譚說,假託經綸……愚夫冶婦,樂聞其說……釋徒苟知真理,及文義稍精,亦甚嗤鄙之。」
唐代雖有部分儒生不喜佛教,但其痛恨變文的真正原因並非佛理,而在於其語言應用過於俚俗、描寫譬喻過於牽強附會,傳播方式太過於表演性質,甚至後來融合歷史題材、鄉野傳說,如著名的王昭君、伍子胥變文等,更讓士人覺得不倫不類。
對此,慧皎嘗云:「唱導者蓋以宣唱法理,開導眾生也……談無常則心形戰慄,話地獄則怖淚交零,徵昔因則如見往業,覈當果則已示來報……」說明經文的通俗化、故事化的目的,乃是要吸引聽眾,那些描寫、譬喻、講唱的誇張表演,無非是要宣揚佛道的方式。
從後來佛法廣傳的結果來看,證明慧皎所言為是。在變文蓬勃盛行的時代,佛經結合民間故事的傳播,確實讓佛教進入文化核心,如降魔變文、目連救母等膾炙人口的佛教故事,於今依然廣為人知,更跨越了信仰的層次,成為華人文化童蒙教育的訓示故事;從更高的精神層次觀之,佛本無相,佛法非僅適用特定階層,毋須滿腹經綸者才通佛心,再一次證明佛理至顯至微、得意忘言的無量。更難能可貴的是千百年來,克服種種困難、力排謗佛者的歷代先賢,以各種方式奉獻生命、心力以傳承佛法的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