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專家學者討論放寬巴氏量表來解決老人照護的問題。然而,根據周遭友人的經驗,就算能合法申請到外籍看護,家中長輩也未必能得到妥善照顧。
朋友甲的父親高齡九旬,因雙腿無力且罹患重度失智症,甲因此得以合法申請到外籍看護。某日,甲從公司請假處理私事後,繞回娘家探望,卻發現家裡只有老父一人呆坐輪椅,神情惶恐,外傭則開溜不見人影。
但是如果花大錢請二十四小時的本國籍看護,是不是對老人家較有保障呢?同事乙的母親因中風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他請了全天候的看護來家裡照顧老母。有一天,看護只顧和朋友講手機,而沒注意到老人家想要下床,結果乙的母親不慎摔跤竟導致脊椎嚴重骨折。
由此可見,即使請了專人照顧長輩,家屬仍然不可掉以輕心。
台灣很多家庭要靠外傭和看護來照顧家人,才得以過正常的生活,所以有關方面,一定要慎重的把關外傭和看護的品質,不能完全任由仲介公司掌控,這才是正途。
採菊(台北市/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