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十年的台企銀資深員工,貴版日前刊登讀者投書,文中認為台企銀員工為私利罷工、占據街頭枉顧客戶權益,並誤認台企銀為公營行庫(八十七年民營化),員工抱持吃大鍋飯心態、三點半就溜班、以政府稅收支應薪水獎金劫貧濟富,被合併是咎由自取等等,顯然是不了解台企銀經營現況,及政府二次金改的急就章和蠻橫無理(變賣國家及人民財產給少數財團),對本行及五千多名員工實在有欠公允。
台企銀員工本次罷工,是依據勞工基準法程序取得的合法罷工權利,目的係為反對銀行合併財團化及員工基本工作權,合併後財團為追求利潤,將使員工面臨資遣、裁員、解雇、減薪等,如此草率、魯莽又倉促的二次金改政策,讓也有家庭重擔和生活壓力員工,對未來的不確定性深感恐慌,這是所謂的官逼民反,投書的讀者顯然不了解前因後果,將過去對公營行庫的印象錯置台企銀員工身上。
台企銀有九十年歷史,累積總資產達一兆元,這是全台灣人民的資產,如今執政者為拉攏財團,回避立法院監督拍賣台企銀,於法於理於情均值得商榷。
目前台企銀擁有百萬以上客戶,一百二十五家分行遍布全省,具有通路優勢,為銀行法規範的中小企業專業銀行,配合政府政策融資輔導中小企業創業、轉型發展成功的案例不計其數,對台灣經濟貢獻卓著,並在世界排名五百大內,九十三年盈餘達一百億元(未打消呆帳前),員工的薪資和獎金是由營利而來,是努力的成果,絕非政府稅收編預算給的,客戶才是員工真正的衣食父母,況且不少客戶也支持員
工罷工行動,員工一定會顧及客戶的權益。
合法罷工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是不得已的手段,也是為提醒政府正視社會正義和公平合理,及員工的基本權益,因為台企銀是全民資產而非一黨私產,變賣處分應該取決於民意機關,銀行財團化造成寡占市場絕非人民之福祉,只會讓社會財富更集中於少數人之手。請社會大眾給員工信心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