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地元宵燈會結束,農曆年已過完,雖然,近年來過年愈來愈沒有年味,但所謂年味關鍵就是人情味,因為在過年期間,大家可以和和氣氣地向人四處道喜、祝福及分享,因此我在想,是否能將燈會的資源再利用及分享,以延續年味。
全台各地的燈會展期不同,結束後展品並沒有做好流通,不是當垃圾棄置,就是回收,然而,有些縣市因財政困難,沒能力舉辦燈會,偏鄉的孩童也沒有機會到外地參觀燈會,不但無法看到光彩奪目的花燈,也無法體會元宵節的意義。
因此,是否只要花少許的搬運費與陳設人力,將大型燈會的展品等移往較窮困的縣市偏鄉,借用學校、社區、教會活動中心或廟宇等場所展出,鄰近縣市也可再利用,讓年節的人情味延續。
學校與教師亦可配合燈會下鄉活動,實施藝術文化、歷史典故或語文訓練(猜燈謎)的戶外教學,偏鄉孩童可因見識到燈會,體會固有文化與開啟視野,相信這樣分享燈會資源的作法,亦是協助拉近城鄉差距的一種方式。李真文(花縣吉安/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