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編列三千九百萬元,作為小學導師「用餐指導費」,部分家長質疑,已有導師費,就不應再增加補貼。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已組成專案小組,研討是否要訂定全國統一規範。
蔣偉寧昨天出席新北市三重高中舉辦的「校園安全三重奏—反黑、反毒、反霸凌宣誓活動」,會後表示,若導師午餐跟學生一起用餐,是「生活學習」的一環,實質上有做到指導、輔導的事情,「營養午餐指導費」就可以討論,看適不適合統一規範、用什麼樣的名稱,已責成教育部次長陳益興組成小組,盡快做處理和決定。
新北市教師會指出,去年在「北北基教育座談會」上,前教育部長吳清基明確表示,教師指導午餐是「執行公務」,教育部應該貫徹政策,既然是「執行公務」,就應提供相關預算,而不是任由地方各自為政,造成標準不一;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說,全國已有多個縣市編列營養午餐指導費,新北市也是比照台北市的作法,並非全國首創。
林騰蛟說,該費用是補助導師於學童用餐期間提供的生活指導,並非補助餐費,若導師要一起用營養午餐,必須另繳費用,一個月約八百元至八百五十元不等。新北市要求小學導師中午時間不能離開教室,就算導師拒絕領取「指導費」,也必須在教室協助,保障學童的用餐衛生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