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內閣是否課徵富人稅、暴利稅引發討論,繼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幾年前曾支持提高富人稅,裕隆集團董事長嚴凱泰日前也表示支持富人稅。
兩位董事長應是站在社會公平正義,及縮小貧富差距立場支持富人稅。富人多繳稅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富人所得多,應該負起社會責任。
富人多繳稅符合國父漲價歸公、節制資本的主張,可以平衡貧富不均,美國學者李察‧威爾金森(Richard Wilkinson)研究發現,貧富不均嚴重的社會,年輕人未婚生子情況嚴重(八倍)、殺人案件多十倍、心理疾病嚴重三倍,社會信任感也比均富社會低。
因而,就算不為了節制資本,政府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也應該透過稅收縮減貧富差距,並讓富人多繳的稅,用於社會福利等維穩社會秩序的支出,讓社會更祥和安全。
因此,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考慮開徵暴利稅,是一項憂喜參半的思考方向。喜的是落實多得者的繳稅的觀念,憂的是,劉部長似乎只想針對彩券中獎者課徵暴利稅,但彩券已是由窮人集資,政府已課百分之二十的稅,而且彩券沒有創造新產值,如何能課徵暴利稅?
真正應該課徵暴利稅的,是寡占或壟斷特定事業的財團,例如壟斷塑膠生產製造的台塑集團,寡占晶圓代工製造的台積電等企業,或者投資開挖石油或礦產且真的挖到時,才符合課徵暴利稅的標準,針對彩券課徵暴利稅,恐怕是暴「力」稅,政府想要多分一杯羹,別說社會觀感不好,也無法真正落實公平正義。
以稅制改革落實社會公義,除了暴利稅,還有資本利得稅、能源稅(如空汙稅與碳稅)、房地產實價課稅等,或加強查緝逃漏稅。
總之,以台灣的產經發展模式來看,富人階級就應該多繳稅,而且應該繳百分之四十最高級距的稅率,無論他們的收入來自資本利得還是勞務等方面,如此才是真正對社會有好處。
王曲惲(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