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徵才廣告大都要求男性需役畢或免役,勞委會也認為,這涉及就業歧視,但台北市勞工局常接獲徵才企業陳情,說限役畢是人力培訓成本考量,加上就業服務法沒將「限役畢」明文規範,勞工局決定舉辦辯論,邀請產官學界和民眾討論「限役畢是不是造成就業歧視」。
役畢的限制使很多正等待、沒服役的男性求職不可得,或遭就業市場不平等待遇,固然企業徵人限役畢,有人力培訓成本考量,避免員工半途離職去當兵,雖無可厚非了,但筆者認為,須役畢的硬性規定沒道理,也已不合時宜了。
我高中階段是以工讀方式投入就業市場,後來要服兵役時,資方讓我辦理「留職停薪」,這是彈性又具人性的作法,讓公司人事流動率不會太大,也能留住想要的員工,而員工在服役期間也不必擔心退伍後的工作問題,可謂勞資雙贏。
此外,現在就業職場環境已不像過往,員工大都待到退休,景氣瞬息萬變,公司營運狀況隨之變動,員工隨時可能被資遣、解聘,也可能跳槽高就,而義務役期已大幅縮短,未來將採募兵制,男性國民將來只要接受短期軍事訓練,企業的人力培訓考量就不存在。
因此役畢的限制已沒意義,應隨環境變遷取消,企業才能徵到人力及留住人才,年輕失業率才不會那麼高。
宋隆俊(新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