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愛財曰貪,愛食曰婪。」這貪婪二字,也不曉得毀滅了多少人物。
對財物名利有私心貪心,人皆有之,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攫取財物超過自身應得之需求,以及不該取而取,是為非分所得,就是貪婪。人間穢濁,紅塵滾滾,就是因為人心充斥了貪念、貪名、貪利、貪色、貪位、貪權,所以《楞嚴經》云:「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見利忘義、見色忘友、貪得無厭、貪贓枉法的人,往往是見錢眼開、見色心喜、心黑顏厚、恬不知恥的德性;瞇瞇眼、陰陰笑、狠狠撈、偷偷刮、密密藏、暗暗運,這就是貪態的典型。《麻衣相術》指出奸貪態的模樣是:「無事咬牙作聲,好像很生氣的樣子,遭遇不順心的事,經常用搖頭來表示內心的鬱悶……『齒嚙頭搖』,其性奸貪無比。」這是江湖術士之言,姑妄聽之。
去年台灣一位平民婦女,在路上撿到幾萬塊錢,不貪不求逕送警局招領;反而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高官,居然利令智昏,運用權位上的便利,大開貪戒,窮撈猛刮,汙錢無數,這兩者之間,在人格上相差何止天壤?《詩‧大雅》云:「大風有隧,貪人敗類。」所謂貪人,《韓非子》說:「乃以貪汙之心,枉法以取私利也。」
想想看:政府的公帑、人民的血汗、社會的資產,憑什麼要歸入你私人的荷包?在古代,像這種貪官,必死無疑。顧亭林《日知錄‧除貪篇》云:「漢時贓罪被劾,咸死獄中,或遣自殺。」又云:「宋初,郡縣吏承五季之習,黷貨厲民,故尤嚴貪墨之罪。開寶三年,董元吉守英州,受贓七十餘萬……帝特詔棄市。」棄市就是砍頭後把屍首丟在街上示眾。
古今因貪贓而喪命、因貪小而失大者,比比皆是,只是貪婪像麻醉劑,會令人失去理智。漢桓譚撰《新論》中有一段記事:「秦欲伐蜀,路險不通,乃斲石為牛,多以金置牛後,號稱石牛糞金,贈蜀。蜀侯喜,使五丁力士塹山填谷以迎石牛,秦人率師隨後滅其國。」蜀侯並非笨蛋,但是聽說石牛每天會「屙金」,一時利令智昏,才會相信那騙人的把戲。
人間多少聰明絕頂的人,往往為了貪圖小利,斷送了大好前程,不是犯了跟蜀侯同樣愚蠢的行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