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到某電視台報導其駐高雄記者,已經協助警方逮獲歹徒六次,警方公開表揚,不僅電視台不斷重播讚揚,筆者也佩服記者路見不平、奮勇抓賊的義行,不過,此舉值得斟酌思考。
首先,記者角色如何拿捏?傳統新聞咸認為記者採訪、報導新聞,宜保持中立客觀,不應介入新聞事件,遑論幫警察抓賊,事實上,當記者跑新聞跑成抓賊,則新聞事件恐遭記者扭曲,如此一來,真相何在?媒體專業又何在?
讀者或許會質疑世上那有客觀中立,人不可能沒有立場,事實上,有些記者確實如此,也以參與者姿態扮演記者的角色,儼然成為社會公義或公共政策等的守護神,令人憂心的是,媒體力量無遠弗屆,有朝一日當記者發現過去所捍衛的價值是錯誤的,那麼受誤導的大眾怎麼辦?
其次,打擊犯罪雖人人有責,可是現今歹徒手段、武力優於以往,記者無防身武器,犯險抓賊若有失,甚至成為社會新聞,則不僅有違專業,且增加警方負擔,尤其令人擔心日後歹徒會尋仇。
因此,記者抓賊義舉,雖是公民應為,但因身分特殊,實弊大於利,在挺身而出之前實宜三思。
蔡鴻濱(嘉縣大林/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