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公私立中等學校校長會議昨天舉行,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在會中表示,為了提升老師的專業能力,也了解學生、老師的上課實際狀況,提出二項全國首創、對校長的要求。第一要求校長在三年內必須參與校長專業發展課程六十小時,也就是加強校長的專業進修;第二更要推動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工作,明訂校長每學期要到課堂聽課至少十五堂,實地了解師生上課情形。
從這個學期開始,台北市教育局將首創全國,在國中高中學校試辦推動「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制度, 校長觀課前會提前五天告訴老師,可以讓老師選擇班級和上課的科目。
為了「把每個孩子帶上來,給孩子更好、更有效的學習」,丁亞雯表示,台北市教育政策目標採效能導向、競爭力導向、終身學習導向等,行動方案要加強聚焦在校長領導、課程發展、教師學習與學生學習。
其中第一優先就是校長領導。丁亞雯說,專業的校長領導很重要,因此她要求校長應持續參與專業發展課程,以提高校長專業領導能力,教育局將建構系統性的校長專業發展課程,包括養成、導入、精進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
為使教師教學更有效能,丁亞雯也表示,將大力推動校長觀課及教室走察工作,提供上課及教室走察規準,依計畫逐年對教師完成聽課,並填寫聽課回饋給受聽課教師,日常以教室走察方式,掌握師生在課堂教學與實習情形。
丁亞雯說,過去校園就有巡堂的制度,不過巡堂是從外面看,試辦的走察及觀課制度,是要校長走進教室,了解老師學生的上課互動,而校長觀課之後,也會寫回饋單,協助提醒教學優點和改進的事項。至於「教室走察」制度,會由校長、主任或各領域召集人等,走進教室,檢視老師上課教材是否吸引學生、老師備課夠不夠、及師生互動參與狀況、學生有沒有提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