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代表單一選區兩票,選民投兩張選票,分別選區域候選人與不分區候選人。此制又可分為「並立制」及「聯立制」兩種。
「並立制」又稱「日本制」,是將每個單一選區的選舉結果和第二張票投政黨的結果分開計算,即現行我國立委選制。好處在於當選席次之分配較為簡易,選民可同時表達其政黨偏好與候選人偏好,防賄效果較優,且無超額當選問題。缺點有政黨得席率與得票率易形成落差,有利於大黨,較不利於小黨。
「聯立制」又稱「德國制」,是以第二張圈選政黨的票,決定每個政黨最終總席次,更接近於比例代表制。各政黨總當選席次,依各政黨在政黨票得票比率分配,扣除該黨在選舉區已得議席,其差額再由政黨比例代表名額中補足或減少。此制有利於小黨發展,但容易導致總當選席次超過預訂席次,且造成無一黨得過半數議席,須組成聯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