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為解決陸地掩埋場面臨的飽和壓力,新設掩埋場又頻遭抗爭,環保署規畫從明年起執行十三年的「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方案」,除了正在進行的高雄大林蒲南星計畫外,也計畫在北中南三大商港及彰濱工業區填海造島,預估經費九百零二億元。

一般人認為處理垃圾是政府責任,國家也編列預算(稅金)處理,大家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對,但其他人難道沒責任?例如製造產品的廠商,不需要承擔回收產品的責任,將責任轉嫁消費者及政府。
當天然資源愈用愈少,國家可承擔回收與處理能力愈來愈弱時,筆者以為,就應修正法令,要求製商負起回收報廢產品的責任,以求減量。
若建立報廢產品回收制度,廠商在設計產品時,會將用完後回收分解的流程,設計進產品中,不但可還原為原物料,還更容易、更有利回收再利用,例如日本某成衣廠商,曾回收消費者不穿的服飾,經分類後發現有百分之九十的商品完好堪用,而破損不堪使用者,也可透過技術製為再利用的服飾。
再如塑膠(PVC),如果在加工製作產品時用原本的材質,不添加染料,只要回收系統完善,回收的塑膠可再製成新產品;也就是說,塑膠雖是數百年無法分解,但只要用心設計產品,就能成為可持續回收,而且半永續使用的工業產品。
台灣蕞爾小島土地有限,加上民意高漲,新設掩埋場困難,而用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又有汙染海洋之虞,台灣已是高垃圾與高汙染國家,如果再不從產品製程與流通、回收中,建立減少資源耗費與丟棄的制度,很快地台灣會處於充滿垃圾與毒物的環境中,因為工業廢棄物沒妥善處理,將會造成環境荷爾蒙增生,屆時不但影響人民生命安全,畸形兒、癌症與罕見疾病也恐會愈來愈普遍。
清雲(台北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