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恐就地合法 若納入施放條件與上限 企業虧損可能轉嫁員工 推動須審慎 別讓勞動環境更不利
馬總統釋出勞工政策大利多,如縮短工時、落實輔導中高齡失業人口就業、擴大失業勞工津貼與子女教育補助,及加碼在職勞工、畢業青年職訓補助等。

此外,並要將無薪假法制化,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對此表示,考慮修正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並納入無薪假「強制通報」規定,若無薪假勞工達到一定比率,企業必須強制通報,否則將開罰。
筆者以為,馬總統有意照顧勞工很好,若能幫助失業勞工和貸款銀行洽談展延還款,及嚴格規限企業聘用派遣與排班員工比例等,將會更好,但無薪假法制化,報載由於無薪假適法問題,勞基法已有規範,若無薪假法制化,形同就地合法,修法恐引發爭議。
因而筆者認為,除非是修法規定企業不許放無薪假,否則必須慎思。依王主委說法,無薪假法制化是建立強制通報系統,但馬總統說,推動時將和勞資及產學各界充分溝通,所以筆者擔心,若在審議時加入制定無薪假施放條件(如企業接單下降幅度、業績與利潤衰退幅度)、上限等法制化,那無薪假法制化,等於默許企業主將虧損外部化制度化,這種利潤私有化、虧損外部化的新自由主義思想,正是近兩個月來歐美各國的「占領華爾街運動」的核心訴求。
如果企業施放無薪假被制度保障,別說不肖企業主可能大玩兩套會計帳的手法,製造帳面虧損,強迫某些高薪或資深員工放無薪假,而要求資淺或低薪員工加班等,就算適守法的企業,也可能因多了合法放無薪假這種「Cost Down」(降低成本)制度,而不思從企業營運解決大環境不景氣,或企業經營的瓶頸問題,只要碰到景氣不好,就推出無薪假要求員工共體時艱,承擔企業經營風險,但企業賺錢時,卻是大老闆與大股東分走最多利潤。
台灣勞動環境原本已不利勞工,如今政府因管不動企業非法施放無薪假,要法制化,如果真的通過施行,那下一個會被法制化的,恐怕就是非法責任制,或派遣勞動力,長此以往,台灣勞工在新自由主義經濟思想的壓迫下,工作環境只會愈來愈糟,沒有一技之長的藍領只能賺最低底薪,有專業的白領中產則因過勞而受不了,選擇出走台灣,那才是國家之禍。
無薪假法制化必須縝密規畫,勿反而對財團企業主有利,使德政變調。
恩平(新北市/企業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