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拜六方,以孝順父母為東方,恭敬師長為南方,夫婦互相體諒為西方,愛護親友為北方,體恤僕從部屬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為上方,都屬於感情的範圍,是人間的倫理關係。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
《弟子規》說,凡人皆須愛,這個原點足以說明,佛教將愛情轉化為更具價值的一種宗教情感。佛把眾生稱為「有情」,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如果佛的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恐怕也很難教化眾生。
若能本著佛法平等、慈悲、柔軟、清淨等原則,互相尊重,以禮相待,可使夫妻關係更為和諧,使愛情、家庭生活過得美滿幸福。佛陀說:「若夫婦兩人,互相信任,寬容和自制,如法生活,互相愛語,他們的幸福會增加,安樂會生起。」
佛法所稱的「慈悲」,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也可能是無條件的。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
由於佛菩薩可以無我,眾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而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
中國有句俗諺說「夫唱婦隨,白首偕老」。如果沒有情,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佛法目的不外為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因此,以佛法不變的法門─智慧和慈悲來處理夫妻關係,必然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