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小時候,妹妹一直吵著要養狗,爸媽禁不住她苦苦哀求,就抱了隻小黑狗回家養,三分鐘熱度過後,媽媽成了妹妹的寵物照顧者。
因家裡開便當店,爸媽都忙,加上有隻狗在店裡跑來跑去也不衛生,所以就載著小黑到鄉下野放。爸爸把牠放下車後就馬上開走,我從後車窗看到小黑一直追一直追,直到它跑不動為止。當時真的覺得我們很殘忍,二個小時後我們開回原地,發現小黑仍然站在原處沒有離去,實在不忍心才又帶小黑回家。
最後,爸爸將小黑送給一個朋友,這才結束我們和小黑的緣分,但我內心卻對拋棄寵物這件事一直深感內疚,沒辦法忘記當時小黑被丟下的眼神,所以很抗拒再養寵物。
直到孩子上學需要養蠶寶寶來觀察昆蟲生態,只好答應小朋友養,剛開始孩子很有興趣地搶著照顧,失去新鮮感後就變成外子和我養,我們觀察到孩子並未從飼養寵物的行動中培養出責任感,反倒理所當然地把爛攤子丟給我們,因此,當學校說要養魚藉以了解水族世界時,我們就和孩子約法三章,要他們自己負起照顧責任,不然馬上把魚送人。
外子和我說到做到,把沒按時被餵飽的魚及長青苔的魚缸送給鄰居,孩子為此還鬧了一段時間。
但經此教訓後,家中陸續養過天竺鼠及小白兔,小朋友已能信守承諾地負起照顧的責任。我想這些養寵物的經歷,教會孩子的絕不止是怎麼照顧小動物,而是讓他們認知負擔責任是怎麼回事,以及背後所需付出的心力,如果我們只是一味地做萬能父母,只是盡力滿足孩子的要求,最後不但誤了孩子,也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