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電力未發明,蠟燭和油燈是庶民生活照明依賴。電力開發後,蠟燭淪為人們生活的點綴。
婚喪喜慶、祭神供佛或是舞會節日點蠟燭增氣氛,「秉燭夜遊」偶添浪漫,「點燭苦讀」則是勤學寫照。
「蠟燭兩頭燒」寫盡現代婦女職場、家庭兩邊忙的無奈。
「蠟炬成灰淚始乾」則是形容人的犧牲奉獻,但個人意識抬頭,講求享受,並不鼓勵。
為了延續蠟燭的光和熱,香料香精把蠟燭裝點成藝術,形形色色,五彩繽紛,讓打坐、靜讀、聚會添氣氛。但無論如何,蠟燭難有當年盛況,「時不我予」是感嘆,「過氣」則是下場。
「過氣」是難逃的宿命,是必然,也是現實,更是無奈。
人生也是如此,不必感嘆,不必逃避,面對它,接受它。
更重要是化「過氣」為「爭氣」。就像香精蠟燭,讓漸消失的光和熱加入新元素,以不同的亮度和熱能,回照生命的光彩。
「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道盡「過氣」的無助和不平,卻無法抹煞過往的努力與奉獻,想想自己是否盡責?是否努力?答案如果肯定,不必為眼前的迷濛傷感。
如果否定,只能怪自己,為何年少不努力,老大徒傷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