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師多年來,我很少去糾正家屬說的話,但當家屬說「放棄」時,就不得不糾正。
曾有病人年事已高,百病叢生,意識不清,經過加護病房的長時間積極治療仍無起色。依據綜合判斷,病人短期會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我詢問家屬的意見,如果在病人病情更加惡化時,是否要做心臟按摩、電擊等急救?
家屬回答說:「我們要放棄急救。」我立即回應:「千萬不要說放棄。」假如像這樣,經過這麼多、這麼長的治療還放棄,那全世界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九的病人都是被放棄。
事實上,我們已盡醫師職責所能,做到先進國家的醫療水準。這時候,不再給予一些治療是為了愛病人,不忍心見病人受苦,絕不是要放棄病人。所以應該說:「我們決定不再給予急救。」
蘋果電腦執行長賈伯斯在知道惡性腫瘤已漫延全身,來日不多,就決定不接受氣管插管、呼吸器等侵入性治療,而選擇在家安然往生。
以美國的醫療水準,動用各種人工維生設備,我估計賈伯斯至少能再活二個月,但是有沒有尊嚴,我不知道。睿智的賈伯斯選擇不給予侵入性治療,他沒有放棄治療。
同樣的道理適用於在給予人工維生設備後,要「撤除」的情況。當病人必須永久依賴人工維生設備時,遵照病人的意願或家屬的意願(當病人昏迷時),撤除維生設備。一樣是基於愛病人,不忍心見病人受苦,而不是放棄。
常見報章雜誌的報導寫著:病人家屬決定放棄急救。雖然我比大多數人都還清楚這段話的實質是什麼。但是,放棄二個字令我非常不舒服,更別說是家屬了。
如果報導改為:「病人家屬深愛著病人,決定不再給予急救,不再增加病人的痛苦,讓病人有尊嚴的往生。」這是不是比較貼近事實,且讓人覺得溫馨多了。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鹿基分院重症醫學科主治醫師 吳育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