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淡水戶政事務所辦事,一進門,義工就上前熱心指引,到櫃台,是位年輕的女性辦事人員,滿臉笑容相迎,告知要哪些文件,一切就緒,到另一收發窗口,承辦人員說要繳近二千五百元規費。
糟糕!事先並未被告知,搜盡全身,包括零錢,還差近三百元,身上也未有提款卡,附近也無親友可借,重走一回又費時費事,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是好?
厚著臉皮,試著向承辦小姐開口,「小姐,我身上錢不夠,能借我三百元嗎?明天專程送還。」承辦小姐一時有點意外,我則表情尷尬,不過稍後,她要我等一下,到後面置物櫃打開她的包包,拿三百元借我。我一謝再謝,拿著三百元繳完規費,一小時後拿到所要的文件,帶著感激的心情向承辦小姐道別,保證隔天一定奉還。
走出地政事務所,承辦小姐叫住我說:「伯伯,你有回程車資嗎?」我一時眼眶濕熱,急著點頭說:「我有我有!我有悠遊卡,謝謝關心!」一位公務人員,不但借錢給短缺的民眾,還關心他回程有否車資,怎不教人感動?第二天一早,迎著朝陽,從台北到淡水,我把三百元奉還這位好心的小姐。
早年公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給民眾「高高在上」的感覺,對民眾愛理不理,常為民眾詬病。熱心為民眾指點迷津,還回應「不情之請」,借錢給素未謀面的民眾,在早年幾乎不可想像,
我們的公家機關確實進步了,且進步得讓人感動,小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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