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因應少子化問題,鼓勵民眾多生育,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從明年開始,每戶綜合所得淨額在一百一十三萬元以下者,納稅人若育有二歲以上五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二萬五千元,若以百分之五稅率來計算,約可節省一千二百五十元。
不過,本修正草案也有排富條款,也就是經減除幼兒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納稅義務人基本所得額超過六百萬元者不適用。另外,同一子女當年度已接受中央政府機關二學期幼兒免學費補助者,也不得扣除。
負責修法的財政部指出,近年來國內生育率逐年下降,對未來人口結構、教育資源利用及勞動力獲得均將產生衝擊,如不設法改善將加重國家長期財政負擔,因此在九十九年度已將少子化問題定為國安議題,馬總統也特別指示研議增列育兒特別扣除額。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因應少子女化,政府已實施幼托補助及五歲幼兒免學費等措施,對於養育二歲以上、五歲以下的幼兒者,也在這次所得稅法修正中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以減輕中低所得者負擔,請財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黨團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從零到二歲的兒童友有衛生署、內政部及勞委會等單位的補助,教育部也提供五歲以上的孩童免學費補助,因此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以補足現行政府人口政策缺口。
張盛和並指出,幼兒特別扣除額原則是不重複以及要排富,避免財政負擔過重,若未來教育部免學費補助從五歲向下延伸,幼兒特別扣除額慢慢退場,最後完全由教育部免學費政策接手。
財政部表示,若立法院順利完成修法,「幼兒特別扣除額」預計明年開始實施,讓中低所得者民國九十六年至九十九年出生的子女可適用,預計約二十四萬戶受惠,影響稅收二點三二億元;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五的納稅人,如扶養一位二至五歲幼兒,每年可少繳稅一千二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