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新制定或修改的一批法律法規九月一日開始施行,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修訂。按照新稅法,約六千萬人將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即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由原來的每月二千元提高到三千五百元。調整後,每月工薪所得三千五百元以下的人將不用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大陸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經過此次稅法修改,大陸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從八千四百萬人減少至約二千四百萬人,約六千萬人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新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方案還調整了稅率結構,取消了百分之十五和百分之四十兩級稅率,將最低的一級稅率由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三,進一步減輕了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