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據統計,去年全國各醫療院所及藥局總共回收二億五千萬元藥物,這還不包括被民眾丟棄或是囤積的藥物,估計國人浪費的藥物恐將超過十億元。專家提醒,民眾務必妥善保存藥物,在療程內服用完。
衛生署委託民間學校進行「民眾用藥安全調查」發現,雖有六成民眾知道得把藥品存放在陰涼乾燥處,但仍有四成民眾藥物儲存場所不對,其中約百分之三點七放在廚房,百分之二點八放在浴室,還有百分之十二點八放在臥室,其他地方約占百分之二十一點四。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藥品保存原則是避光、避濕、避熱,最好存放在乾燥陰涼環境,例如暗處的抽屜、櫥櫃等;若是放在浴室、廚房、窗邊等潮濕、悶熱或陽光直射的地方,可能讓藥品療效打折、變質,不但不能治病還可能傷身。
許多民眾以為從診所領回來的藥物,通通放冰箱冷藏就能常保「新鮮」。
新光醫院藥劑部主任王春玉提醒,不同藥物各有不同的適合存放條件,有的需要冷藏沒錯,但絕大部分的藥物放冰箱只會適得其反,因為在拿進拿出的過程中,溫度冷熱變化大,不少藥丸、錠劑反容易受潮,變軟甚至潮解糊成一堆,破壞原有效力。
以國人常用的ARB類降血壓藥物為例,最怕溼氣,一放冰箱就等於宣告報廢;有的藥物存放條件要求嚴苛,像心絞痛救命藥(NTG)存放溫度過高過低都不行,怕潮溼,連置放的外盒蓋子都一定得是鐵製而非塑膠製。
除了溫度問題,王春玉指出,冰箱裡的燈光與太陽光無異,長期照射下,藥物一樣容易變色、變質,民眾吃起來也不安心。
囤藥也是台灣民眾常犯的錯誤,不管是多拿放到過期、或未按醫囑乖乖吃完,新光醫院上半年就回收了六百公斤藥物,價值超過一百萬元。醫師呼籲,吃不完的藥物不要亂丟垃圾桶或沖馬桶,避免汙染,可以拿回醫療院所或社區藥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