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成長 僅些微縮小 統計報告不周全 難窺實情 莫以數字解讀 百姓有感生活變好 才有意義
行政院主計處日前公布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台灣地區去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為八十八萬九千元,若以最高與最低的各百分之二十家庭相比,差距為六點一九倍,較前年的六點三四倍縮減,主計處表示,因景氣復甦、就業市場改善,貧富差距已呈「趨緩」。

帳面上的貧富差距或許縮小了零點一五倍,但別忘了,去年的經濟成長率高達百分之十點八八,遠較過去十餘年平均百分之四至五要高出許多,這麼高的經濟成長率卻只讓貧富差距縮小了零點一五倍,代表所創造的資產很可能既沒有流入帳面上的高收入階層,也沒有流入中下階層,而是流入不需課稅的資本利得富人。
此外,主計處並沒有公布重要的所得前、後百分之十家庭的差距,不知數據是否同樣好轉,還是更嚴峻(前年是八十八倍)?若數字更嚴峻,貧富兩極化的情況其實更嚴重。
如果僅從單一數據就要證明貧富差距縮小,恐怕又會被批評為不知民間疾苦,只看統計數字治國。
對百姓來說,穩定物價,不被高通膨與高房價所苦的重要性,會比去年多賺多少錢,是否縮小和有錢人收入的差距更重要,因為對窮人家來說,不管貧富差距是六倍多,還是縮減多少,都只是抽象的統計數字,實質意義不大。
窮人與普羅大眾要的只是有地方住、有飯吃、有工作做,有點餘錢可小小娛樂一下,能活得下去就好,至於有錢人有多少財富,只要不是掠奪自己應得的資產,他們是靠本事累積財富,其實不會太在乎。
也就是說,統計意義的貧富差距問題,不在資產間差距的多寡,而是在貧富差距擴大後,窮人覺得富人會變得更有錢,是從他們那裡搶奪的,而且逼得他們沒飯吃、沒地方住、沒工作做,這才是窮人與普羅大眾仇富的關鍵。
縱然貧富差距微幅縮小,但若劫貧濟富與窮人失業、低薪就業的問題沒解決,貧富差距只是在統計數字上縮減,如何把創造的資產讓全民分享,讓百姓有感生活變好了,要比以統計數字解讀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