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案 扁家4人有罪定讞

 |2011.08.18
1045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前總統陳水扁家族偽證案最高法院昨天判刑定讞,吳淑珍遭判刑九月,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及兒子陳致中則均判刑三月,陳幸妤並獲緩刑二年定讞,陳致中、趙建銘可聲請社會勞動。

查黑中心民國九十五年間偵辦國務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三人作證。吳淑珍被控教唆三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餽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三人也照其指示證述。

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吳淑珍被判刑一年六個月,減刑為九個月,應與之前確定、應執行的刑度十七年六個月再定執行刑,是否入監由法務部決定。

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都被判刑六個月,減刑為三個月。最高法院以照顧年幼子女的理由,給予陳幸妤緩刑二年。趙建銘、陳致中部分,偽證證不能易科罰金,但可聲請社會勞動服務,由檢方決定是否同意。

內政部表示,陳致中判刑定讞,未易科罰金也未受緩刑宣告,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在行政院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由行政院發函當事人及高雄市議會,自判決之日起解除其高雄市議員職權。

另外,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部分,一審判刑一年六個月,二審改判八個月,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事實有部分與實際不符,發回高院更審。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