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生育婦女又一項利多措施。針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委會日前邀請考試院、國防部、銓敘部等相關部會開會討論,已確定基本方向,並敲定九月提出規畫方案,同時決定擴及軍公教人員同步實施。
依據勞委會規畫,勞工部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為投保薪資的五成,最高給付六個月,同時為避免「愈有錢的人領得愈多」,勞保薪資將採前一年全體投保人平均投保薪資,而非個人投保薪資。
勞委會說,採計全體勞工平均投保薪資為給付標準,是為避免高所得勞工因給付標準高,反而變成主要是有錢人申請留職停薪津貼,如果採全體平均值,則對低所得的勞工婦女較有鼓勵效果。
以今年五月平均投保薪資二萬六千六百零六元為例,每人可領一萬三千三百零三元,請領時間六個月,經費來源將修改就業保險法,以就業基金支應。
儘管有人質疑津貼金額不高,但勞委會認為,若將請保母的費用計算在內,補貼效果可達二萬八千元以上。
公教人員部分,目前問題在於財源。銓敘部已提出二方案,甲案是修改公教人員保險法,由公保負擔經費,但涉及公保費費率;乙案則是修改公務人員任用法,在留職停薪中增列若屬育嬰津貼,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恐擔心影響政府財源。此兩項方案有待銓敘部進一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