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李碧華報導】炎炎夏日,哪一種戶外活動最消暑?答案無異是水上活動,每當夏季來臨,水上活動就開始熱絡起來,尤其到了暑假更是高峰期,學生一放假,不管有沒有其他的暑期課業輔導,或個別參加夏令營,一有機會總會呼朋引伴,沉浸戲水的歡愉之中。
無奈,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無論是浪裡、水裡翻滾,或者僅止於水邊戲水,都要特別注意安全,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那就後悔莫及了。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的統計,溺水意外通常集中在每年七月到九月氣溫最高的夏天,台灣地區每年因水難事件而死亡的人數總在七百人至八百人之間,遠遠超過火災死亡的人數。今年,台北縣東北角海域已發生二十一名潛水泳客遭退潮大浪捲走意外,苗栗縣卓蘭長青谷也發生大學生溺水意外,全隊六十七人溯溪,居然都沒有安全配備。海巡署及各縣市政府因此公布十大危險水域,提醒民眾在這些濱海地區從事水上休閒活動時,一定要了解情況,並配合管理人員勸導,避免憾事一再重演。
水上活動範圍相當廣泛,包括海、溪、河、潭、埤、水庫,甚至人工泳池等,都是水上活動熱門的地點,除了人類與生俱來的游泳本能外,又涵蓋了使用輔助器具的各項水上活動,如水上摩托車、潛水、衝浪、風帆等等,種類五花八門,也都樣樣引人入勝。
水為什麼危險?因為水本身就能置人於死,加上周邊的環境,比如溪、河的底域地型造成的漩渦、急流,或海洋的潮汐、漲退等,都會讓置身其中的人,無法自拔,最終不敵大自然設下的「圈套」,因此了解大自然、尊敬大自然,是戲水安全法則的第一條。
除此之外,內政部消防署還訂了十七條水上活動安全規範,為了安全起見,一定要確實的遵守。應了解自身健康狀況,若有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羊癲癇、皮膚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消防署也提醒,活動時間,最好避開中午時斷,尤其在夏天,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會曬傷皮膚,嚴重的可變成皮膚癌。夜間游泳,除了游泳池外,一律禁止。
過飢、過飽,有醉意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飯後游泳最好隔一小時。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在泳池應經淋浴後才能入水。游泳時最好兩人一組,採伙伴制,彼此相照應,若是團體活動,入水前先清點人數,登岸亦同,岸上應留一、二人作警戒,以策安全。消防署強調,若使用面鏡、呼吸管、蛙鞋浮潛,要經專人指導後才能使用,若要作水肺潛水,必須經過潛水訓練並取得執照,應兩人以上同行,並在潛水區域樹起潛水旗幟,以策安全。凡因溺水經急救挽回生命者,應儘快到醫院觀察治療,以免造成二次溺水而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