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雙B領低收入戶補助 A咖撐腰非重點 對資本利得者無法有效課稅 造成漏洞 政府應檢討防堵
若要問什麼是最令人氣憤的社會不公,毋寧是有錢有勢的人,仗勢自己懂法律、能鑽漏洞,拿不屬於自己的國家資源,窮人卻因不懂作業程序,被一些奇怪的規定刁
難,而拿不到補助。
報載內政部長江宜樺接受電台專訪時,民眾Call in「告狀」,有些人家庭狀況不錯,卻因有「A咖」撐腰,透過關係拿到低收入戶補助,江宜樺坦承確實有類似情況;內政部社會司證實,有些縣市沒有把交通工具列入財產,所以曾發生有人開雙B,卻拿低收入戶補助。
或許有人會說,把交通工具列為財產,不就能遏止了?恐怕做不到,因為若車輛列為財產,恐怕那些真的靠車輛為生的中低收入戶,就申請不到補助了。
任何制度只要有心人想鑽漏洞,一定都能找到漏洞。同樣是車輛問題,日前有媒體指出,買得起名車的有錢人,去找身心障礙人士當人頭,賺取稅賦優惠,政府明知有此現象,而且普遍,卻也無可奈何。
比起那些真正落入貧窮需要幫助,卻因為有聯絡不上的親屬在工作,或擁有一棟不可能賣掉、只能遮風避雨的房子,就被算做有人扶養、有財產,而申請不到低收入戶補助的窮人,真是天大的諷刺。
不過,我認為開名車者能透過關係拿到中低收入戶補助,重點並不是關係(畢竟文件審核有一定的條件),而是政府對「資本利得」者沒有有效課稅。試想,一個靠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的包租公,只要要求房客都不報稅,表面上他的收入就是「零」,明明有上億的房地產,卻因稅法的漏洞,卻能申請低收入補貼;其他資本利得或者財產藏在海外(境外金融中心)的富人,也是因所得稅法的漏洞,而能申請補貼。
所以,有問題的是只對勞動所得課稅的稅法與政策,除非政府願意面對資本利得者收入與稅賦的不對稱關係,否則不可能防堵這類荒謬現象。
此外,想要防堵,其實怎麼立法或修法都無濟於事,因為任何法令都能被有心人找到漏洞,還是要靠教育與宣導,除了從國民教育開始,就納入此一課程,從小建立不偷取國家資源觀念外,若發現這類鑽洞者應該公布姓名,使社會聲望受損,以達嚇阻效果,唯有如此雙管齊下,否則恐怕難杜絕。
雲樵(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