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苑珠林》卷六十九載「七不可避」除了生、老、病、死,還有:
五、罪不可避,指多造罪業,則惡道之苦果不可避。
六、福不可避,行眾善業,同樣善道的樂果亦不可避。
七、因緣不可避,指由如是之因,和如是之緣,而生吉凶、禍福、貧富、壽夭等,是「法爾如是」的道理不可避。
一般人面對樂境常起喜心,易生怠惰,對不歡喜的人事物則常起惡念造惡行,不論行善造惡,從身體、語言、思想三業產生的力量,驅使我們再造作新的行為,而新的行為又會產生新的力量。如此行為生力量,力量又推動行為,輾轉相生,就形成了業力輪迴。世間一切的事物,既非憑空而有,也不能單獨存在,須依靠種種因緣條件和合才能現起、存在,一旦組成的因緣消失,事物本身也就不復存在。
星雲大師開示,佛教的真理告訴我們:要離「苦」,才能得安樂;要知「無常」,才能有希望;要懂「無我」,才能融入大眾;要明「空性」,才能真空妙有;要消「惡業」,才能美善人生;要識「因果」,才能心甘情願;要透「緣起」,才能真相大白;要行「中道」,才能安身立命;要證「般若」,才能自由自在;要圓滿「涅槃」,才能究竟人生。人的生命是永不停止的學習過程,只要能改進、接受、面對及承擔自己的生命,又何懼生老病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