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罰狗仔 鑑定人:違憲

 |2011.06.17
765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狗仔跟拍」引發媒體採訪權與隱私權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昨天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聲請人蘋果日報認為,跟追只是採訪的開端,社維法處罰違憲,也限制新聞記者的採訪自由;內政部則舉英國黛安娜王妃遭狗仔跟拍車禍身亡的例子,認為維護社會善良風俗處罰有其必要。三名鑑定人意見幾乎都對內政部不利,李念祖更指社維法相關規定違憲。大法官將於兩個月內作成解釋。

本案發生於民國九十七年,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跟蹤名模孫正華夫婦,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一千五百元。王煒博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被法官駁回確定,因此聲請釋憲。

本案是首件以個人名義聲請而召開的憲法法庭大辯論,由於攸關新聞採訪自由,與公眾人物的隱私權,受到各界矚目,司法院為此首度開放網路直播開庭實況,也一度造成網路影像中斷。

蘋果日報訴訟代理人、台大國發所副教授劉靜怡表示,資訊的充足是民主的基石,媒體在採訪時,應享有資料蒐集與內容查證的自由,記者的跟追只是採訪的開端,應受到合理保障。

劉靜怡說,社維法對跟追人的處罰,有保障法益不明的情形,且違反比例原則,她強調大法官五○九號規範媒體報導有查證的義務,但社維法卻禁止媒體採訪時跟追,當然是限制記者的採訪自由。

另一訴訟代理人律師尤伯祥主張,社維法該款規定侵害新聞採訪權,違反憲法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憲法的比例原則。相關規定對「跟追」的不法概念過於含糊,沒有明確指出跟追目的、場域與跟追的影響,「勸阻」的對象也未闡明。

社維法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參事劉文仕則強調,沒有人否認新聞自由及其代表的第四權價值,但他以黛安娜王妃為例表示,將個人隱私權如同「楚門世界」的窺視,已妨害並剝奪人民的隱私權;新聞自由不能以犧牲他人自由為代價,用社維法處以三千元以下的行政罰鍰,如同以彈弓打酷斯拉,相較國外以刑法處罰的立法例,台灣處罰太輕。

內政部訴訟代理人、真理大學教授蔡震榮表示,蘋果日報對本案被跟追人進行長達兩個月的跟追,已造成居家安寧受到嚴重的妨害,,警察並不是在審查新聞自由,而是要保護被跟追人的權益是否受到侵害。

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則認為,根據兩公約宣誓的基本權力,人民有生活不被干涉的自由,對於公眾人物的跟追,不能在無關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只為滿足人民知的權益,漫無限制的侵犯,不當侵害隱私權的跟追,就人格自由、人性尊嚴而言,極可能毀人一生。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