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社會家庭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單位,家庭的成員愈多,愈有分工的能力,愈能實現家庭的功能,滿足人生的需要。但這樣的家庭會形成層級,個別成員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晚近社會變遷迅速,物質供應充裕,資訊發達,教育普及,人權觀念提升;戶量縮小,結構單純,異化者由家庭中分離,使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更為緊密,改變了傳統家庭型態和家庭成員的彼此關係。人權是當今最重要的價值,性別主流化是普世主張;但重視的多在公領域;其實性別平等,人人得享真正平等和獲致人道主義的對待,其基礎在家庭。我們應致力於塑造出人人在家庭中平等而愉悅的理想家庭——平權家庭。
平權家庭和傳統家庭相較,有以下幾項特徵。
性別平等:在家庭中,沒有男尊女卑的觀念,任何性別一律平等;生男育女一任自然,出生前沒有偏好的預期,出生後同樣的喜悅。
資源共享:以往資源匱乏時,生活資源的享用,有明顯的等差,以性別、尊卑地位、年齡等因素排定優先順序。平權家庭享用生活資源會考慮個別的需要,機會卻是相等的。
均等學習:傳統社會受教育的機會稀少,都是男性受益。無法給予每個孩子充分的機會時,則犧牲女孩,成就男孩。常見為了丈夫的功名,妻子忍辱負重,放棄自己成長進修的機會。平權家庭一家人同時學習成長,不為任何人犧牲任何人;若有差別只在志趣、性向和能力。
同擔家務:傳統家庭男主外,女主內;操持家務是已婚女子不可旁貸的責任,男人幾乎從不伸手。在平權家庭家務是由一家成員共同承擔,男人並不是幫忙妻子做家事,孩子也不是幫媽媽做家事,人人都是做本來應做的共同的事。
子女養育:以往總認為養育子女是為妻為母者單獨的責任,生了孩子的婦女,是加倍的辛勞。在平權家庭養育子女,使其健康快樂的成長,是一家人共同的責任,是共享的樂趣。
社交活動:在傳統家庭,只有身為一家之主的男人,才有主動的社交活動,才會在家裡宴請自己的朋友;其他的成員,沒有自己的社交生活,甚至於根本沒有
自己的朋友;尤其是已婚者根本不會再與異性友人往來,當然更不可能結交新朋友。在平權家庭,除了有共同的朋友外,各自有社交天地。
決策同權:在傳統家庭,只有男性家長才能代表一個家庭發言;才有權決定一家人的命運行止;其他人只能依附隨從。在平權家庭,任一家庭成員的願望都要尊重,每個人的意見都要認真考慮,不同的主張要溝通協商以尋求共識。當決策僅關係個人的權益時,要尊重當事人的決定;讓每一個人都能共謀家庭的福祉,又不失自我是獨立的主人。
新近內政部發表的統計,出生時性別比例本應在一○五比一○○,卻高過一一○比一○○,顯然在胎兒時期便因性別偏好,剝奪了女嬰出生的機會。羅馬教廷發表的調查報告,指出已婚婦女的勞苦程度超出男性百分之三十,生了孩子以後其勞苦的程度,再增加了百分之四十。這些數字告訴我們的是:要實現人道主義的理想,建立平權家庭,
還有待我們以智慧,以決心,改變觀念,採取行動。